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2009年试卷一第64题)

admin2017-06-05  36

问题 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2009年试卷一第64题)

选项 A、罢免权
B、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C、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D、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答案C,D

解析 《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种监督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一种。其具体内容包括:批评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检举权。所以,CD两项为正确选项。
    《宪法》第6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罢免权不是公民的一种基本权利,也不属于监督权,而是全国人大的职权范围。所以A项错误。
    《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为了表达某种意愿而在露天公共场所举行的活动,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这属于政治权利的范畴,而非公民的监督权。B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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