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发出要约,“愿意以2000元价格出卖我的电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请于本周星期五之前答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2016-06-13  30

问题 甲向乙发出要约,“愿意以2000元价格出卖我的电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请于本周星期五之前答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的要约在到达乙之后,甲不得撤回
B、甲的要约到达乙之后,甲仍可撤销该要约,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必须在受要约人乙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
C、甲的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通知必须先于或与要约同时到达乙
D、如果乙未作出承诺,甲的要约在本周五后失效

答案A,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7条,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所以选项A、C正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所以选项D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9条,要约人确定了承诺的期限的,要约不可以撤销。因此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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