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3个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了丁,丁并不知情。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3个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了丁,丁并不知情。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admin
2015-07-13
25
问题
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3个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了丁,丁并不知情。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选项
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B、由于该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
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答案
A
解析
考查合伙人擅自处分合伙财产的效力。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21条的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主要原理在于任一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合伙企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2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以抵押贷款的方式买房,将买到的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在办理产权登记后,甲将该房屋出租给丙,丙未与甲商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转租给丁。1年后,甲因未及时还款,乙银行主张抵押权,此时甲方知丙转租的事实。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下列有关商标权人的权利,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作家张某创作的历史小说《雍正大帝》被某省电影制片厂自行摄制成同名电影。影片上署有原作者和改编者的姓名,制片厂向编剧李某支付了作品使用费。现张某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起诉电影制片厂。对此事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百叶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百叶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
小丽限男友小刚于3个月内购买结婚住房,否则分手。小刚无力购买,十分苦恼。朋友小文在绿野地产公司任售楼经理,为小刚设计了一个万全之策:让小刚和绿野公司签一个假的购房合同,骗小丽领取结婚证,则木已成舟,覆水难收。小刚依计行事,经小文之手和绿野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
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10年真题试卷第74题)
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卷三2011年真题试卷第30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后未能按期还本付息,乙诉甲还款。在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丙为该调解协议的履行提供担保。但在法院送达调解书时,丙拒不签收。关于丙拒签行为对调解书效力的影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47题)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71题)
随机试题
依据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下列选项中,对教师概念的界定正确的是()。
属于绝对抗辩的情形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心率过快时(>180次/分),心输出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补体中最重要的炎症介质是
A.皮瓣内包含有一对知名血管B.无知名的血管供血,其长宽比例要受到一定限制C.在缺损附近的皮肤组织形成的皮瓣,供旋转用,无知名血管D.皮瓣含有一条血管蒂,经过皮下隧道而转移E.应用显微血管外科技术,将身体远处轴型皮瓣移植到缺损区动脉皮瓣是指(
患者,女性,35岁,已婚。停经60天,有早孕反应。突然阴道流血如经量来诊。妇科检查:子宫增大如孕3个多月大小,子宫两侧扪及4cm×3cm×4cm大小的囊性包块,宫颈口流出少量血液。应考虑可能为
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FOB价格条件成交的买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此规定,以下各项中不属于买方责任的是()。
在窗体中添加一个名称为Commandl的命令按钮,然后编写如下程序:PublicxAsIntegerPrivateSubCommandl_Click()X=10CallS1Calls2MsgBox
已知事件对应的程序代码如下:PrivateSubCommand0_Click()DimJAsIntegerJ=100CallGetData(J)MsgBoxJEndSub
A、 B、 C、 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