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甲公
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甲公
admin
2018-03-23
31
问题
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甲公司的3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15题)
选项
A、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
B、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
C、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
D、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债权人的撤销权。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在2011年6月1日,而甲丙之间的赠与以及甲丁之间的赠与是发生在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合同到期之前且未对乙公司的债权造成损害,因此,乙公司无权撤销,故A、B项错误。《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据此,甲公司对戊学校的赠与合同属于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甲不可行使对戊的撤销权,故D选项错误。甲戊之间的赠与发生在甲乙的债务关系成立之后,并且甲的赠与伤害到了乙的债权,因而符合债权人撤销权的要件,乙公司有权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故C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1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速度公司是一家汽车制造商,拥有汽车“速度”的商标,张三是北京的加盟商,李四是沈阳的加盟商。王五在张三处购买“速度”汽车一辆,之后在沈阳长期使用,由于汽车刹车系统失灵,导致王五遭受人身损害。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各自的出资比例分别是10%、20%、30%、40%。甲在代表公司与戊进行交易时,出具了一张由X银行承兑的汇票。请回答下列问题。因公司现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诉刘某合同违约,诉至法院,其在一审举证期间内提交了一盘复制的录音带,其中记录了双方谈判的对话,在对话中刘某承认了违约的事实,但该录音系王某偷录的。对此,关于一审中证据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甲、乙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向丙借了50万元资金,丁对甲、乙的借款作了保证担保,但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甲、乙由于经营不善迟迟未向丙还款,丙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起诉甲、乙、丁。在法庭辩论时,甲对借款表示承认,并请求减少利息;乙则表示该债务已因丙的免除而消灭,并
张某诉王某人身损害赔偿3000元一案,由A区法院依法受理。A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某不服该判决,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就合议庭的组成,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刘某从海塘公司购买红木家具1套,价款为3万元,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交付后,刘某发现该家具并非红木制成,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退货。请回答下列几题。(2006年卷三第97~99题)向海塘公司提供木材的红木公司可以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合同纠纷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某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解除双方合同,还裁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6万元。关于本案的仲裁裁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86题)
甲、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叹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43题)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第83题)
随机试题
(2021年济宁市属)为促进家校沟通,各学校都积极开展家访活动,下列关于家访的说法正确的是()
“一个人应该能力十足,在各方面都有成就”,这种不良认知是()
A.人参B.附子C.肉桂D.吴茱萸可用治疗呕吐吞酸的药物是
妊娠8周时声像图所见,不正确的是
以下哪一项检查不适合腮腺肿瘤A.B超B.造影C.穿刺检查D.CT检查E.切取组织活检
保险合同成立后,旅行社要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同时订立新的保险合同,并书面通知(),但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或注销而解除合同的除外。
除了()以外,其他音程转位后都成为相反的音程。
蚩尤
TCP/IP是Internet采用的协议标准,它是一个协议系列,由多个不同层次的协议共同组成。其中______是属于网络层的低层协议,主要用途是完成网络地址向物理地址的转换。A.RARPB.ARPC.IGMPD.ICMP
MoreattentionwaspaidtothequalityofproductioninFranceatthetimeofReneCoty.CharlesDeschanclwasthenthefinanci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