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请求人丁某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口头审理通知书后,其下列哪个做法不符合相关规定?

admin2017-10-30  36

问题 复审请求人丁某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口头审理通知书后,其下列哪个做法不符合相关规定?

选项 A、丁某不参加口头审理.委托两名专利代理人参加
B、丁某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书面意见陈述,不参加口头审理
C、丁某未进行书面意见陈述,在指定日期参加口头审理
D、丁某与其委托的四名专利代理人在指定的日期参加口头审理

答案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四章第3节中规定,在复审程序中,确定需要进行口头审理的,合议组应当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通知进行口头审理的日期、地点以及口头审理拟调查的事项。合议组认为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可以随口头审理通知书将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具体事实、理由和证据告知复审请求人。合议组应当在口头审理通知书中告知复审请求人,可以选择参加口头审理进行口头答辩,A者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书面意见陈述。复审请求人应当在收到口头审理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并在回执中明确表示是否参加口头审理;逾期未提交回执的,视为不参加口头审理。口头审理通知书中已经告知该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2010》有关规定的具体事实、理由和证据的,如果复审请求人既未出席口头审理,也未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书面意见陈述,其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由上述规定可知,丁某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口头审理通知书,既可以选择参加口头审理进行口头答辩.也可以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书面意见陈述,故B、C选项符合相关规定。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四章第3节中规定,参加口头审理的每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数量不得超过四人。当事人不能在指定日期参加口头审理的,可以委托其专利代理人或者其他人代表出庭。由上述规定可知。丁某如果不能在指定日期参加口头审理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人参加,只要数量不超过四人,故A选项符合相关规定。当丁某与其委托的专利代理人同时参加口头审理时,人数不能超过四人,而D选项中参加口头审理的人数已达五人,故D选项不符合相关规定。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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