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鞍山】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 )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dmin2019-05-13  27

问题 【2014年辽宁鞍山】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    )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选项 A、体罚
B、体罚、变相体罚
C、侮辱人格尊严
D、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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