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含义和特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6年考研真题)

admin2016-10-26  14

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含义和特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6年考研真题)

选项

答案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法律特征如下: (1)公司组织的资合性。其表现为公司对外信用的基础为公司资本以及公司股份可自由转让方面。 (2)资本募集的公开性。这也是设立股份公司的重要原因之一,即面向社会,广泛集资。 (3)公司资本的股份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为股份,股份则不可以再分。它是资本构成的最小单位。但股份的不可分性并不是排除某一股份可以为数人“合手共有”。当股份为数人共有时,股权一般应由共有人推选一人行使。共有人对股份利益的分享,不是对股份本身的分割。 (4)股东责任的有限性。其股东仅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 (5)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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