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一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损坏一关键部件。于是甲公司提出买下该套设备,乙公司同意出售。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该套设备的所有权。不料在支付价款前,甲公司生产车间失火,造成包括该套设备在内的车间所有财物被烧毁。对此,下列
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一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损坏一关键部件。于是甲公司提出买下该套设备,乙公司同意出售。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该套设备的所有权。不料在支付价款前,甲公司生产车间失火,造成包括该套设备在内的车间所有财物被烧毁。对此,下列
admin
2022-05-24
33
问题
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一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损坏一关键部件。于是甲公司提出买下该套设备,乙公司同意出售。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该套设备的所有权。不料在支付价款前,甲公司生产车间失火,造成包括该套设备在内的车间所有财物被烧毁。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
选项
A、乙公司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风险责任应由甲公司负担
B、在设备被烧毁时,所有权属于乙公司,风险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
C、设备虽然已经被烧毁,但甲公司仍然需要支付原定价款
D、双方关于该套设备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答案
A,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Z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12题,单选)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
2016年3月3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7年3月3日。借款当日,甲将自己饲养的市值5万元的名贵宠物鹦鹉质押交付给乙,作为债务到期不履行的担保;另外,第三人丙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关于乙的质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56题,
甲以某商铺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抵押权已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未偿还。甲提前得知乙银行将起诉自己,在乙银行起诉前将该商铺出租给不知情的丙,预收了1年租金。半年后经乙银行请求,该商铺被法院委托拍卖,由丁竞买取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8题,单选)
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
2013年甲购买乙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面积为135平米。2015年交房时,住建部门的测绘报告显示,该房的实际面积为150平米。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13题,单选)
甲、乙因离婚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实为共同财产而以甲的名义对丙合伙企业的投资。诉讼中,甲、乙经协商,甲同意将其在丙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法院对此作出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66题,多选)
随机试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项目投资评估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这既需要有破的勇气,敢于“________”,破除旧的落后产能;也要有立的智慧,善于“腾笼换鸟”,培养新的绿色产能。破除旧动能与培育新动能________、相辅相成。只有________破除无效产能,才能给新产业发
胃大部切除术后5天<毕Ⅱ式>突然右上腹剧痛,伴有腹膜炎,腹腔穿刺有黄色液体,可能为()
女,40岁,大量饮酒后上腹部剧烈疼痛8小时,疼痛为持续性。查体:T38.5℃,上腹部压痛、反跳痛。血常规:WBC17.1×109/L,N0.83;血淀粉酶605索氏单位,尿淀粉酶195索氏(Somogyi)单位,诊断首先考虑为
老师穿一套新衣服,有几个淘气的男生调侃老师,大声喊“老师,我爱你”。下列处理方式,最恰当的是()
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我国刑法规定,一种行为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这种合法权益可以是国家、公共利益,也可以是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利,与此同时,所欲保护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而所谓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基于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存在,实施防卫行为,造
A、 B、 C、 D、 B
AYouthHotelisaplacethatoffersagoodnight’ssleepinfriendlysurroundingsata(reason)______price.
Ithasbeenproventhatshortburstsofconcentrationrepeatedfrequentlyaremuchmore【B1】______thanonelongperiod.So,eve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