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籍定样

admin2021-08-10  37

问题 输籍定样

选项

答案隋开皇五年(585年),隋文帝根据宰相高颊的建议,实行了“输籍之法”。即由国家制定“输籍定样”(划分户等的标准),发到各州县,每年正月五日,县令派人到农村,依定样划分户等,作为征调赋税、力役的依据。由于国家规定的赋税、力役数量低于豪强地主对佃农的剥削缝,许多原来依附豪强地主的农民纷纷脱离地丰,向官府中报户口,纳税服役,成为国家的编户。封建国家和地方豪强之间在对人门的控制办而存在着尖锐的矛盾。隋朝政府积极实行“大索貌阅”和“输籍定样”的措施,从豪强上族手中把大批户口收归政府控制,打击了,大地主阶级的兼并势力,加强了中央集权国家的力量。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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