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项情形构成累犯?

admin2014-04-02  30

问题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项情形构成累犯?

选项 A、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于1998年5月1日缓刑考验期满。2001年5月5日又犯抢劫罪
B、乙因犯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01年6月刑满释放,2008年5月又犯为境外窃取国家情报罪,2008年7月被抓获
C、丙因犯诈骗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1997年5月刑满释放,2002年11月又犯故意伤害罪
D、丁因犯强奸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2001年5月5日被假释,2003年9月假释考验期满,2009年3月又犯故意伤害罪

答案B

解析 依据《刑法》第65条第1款的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它成立的条件是:(1)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2)前后罪都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3)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A项不构成累犯。前罪被判处缓刑,且缓刑未被取消,则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因此以后再犯罪不存在累犯问题。B项构成特殊累犯,即依据《刑法》第66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乙所犯前罪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虽然是在刑满释放后的第8年,并不受一般累犯5年的限制。C项丙的后罪是在2002年11月已经超过了5年,所以不构成累犯。而D项丁不构成累犯,因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视为刑罚执行完毕,与缓刑考验期满的法律后果并不相同,仍然存在累犯问题。即在刑满释放后或假释考验期满以后5年以内又犯罪的才构成累犯。如果前罪被判处缓刑的,以后又犯罪的,不存在累犯问题。依题意,B项当选。注意,不要将《刑法》第68条与第78条的立功相混淆。后者属于行刑制度方面;前者法律后果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后者则可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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