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雇佣某女冒充其妻子到某镇人民政府办理离婚手续,镇人民政府未经认真审查,即发给李某“离婚证”,结果使其妻子精神上遭受极大刺激,精神病复发,为治病花去治疗费2万余元。李某的妻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6-01-15  27

问题 李某雇佣某女冒充其妻子到某镇人民政府办理离婚手续,镇人民政府未经认真审查,即发给李某“离婚证”,结果使其妻子精神上遭受极大刺激,精神病复发,为治病花去治疗费2万余元。李某的妻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对精神损害不给予金钱赔偿
B、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镇人民政府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C、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镇人民政府的行为已对李某的妻子造成了侵害
D、无权获得精神损害的金钱赔偿

答案C

解析 本案中镇人民政府未经认真审查发给“离婚证”的行为,造成李某的妻子精神病复发,属于《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5项规定的给公民造成身体伤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可以获得赔偿。《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ABD选项均错误,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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