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安居才能乐业的原则,某房地产公司老板与其职员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如下条款:“若职员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则可以按成本价购买本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则该行为属于( )的法律行为。

admin2020-09-09  26

问题 本着安居才能乐业的原则,某房地产公司老板与其职员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如下条款:“若职员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则可以按成本价购买本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则该行为属于(    )的法律行为。

选项 A、附解除期限
B、附解除条件
C、附生效期限
D、附生效条件

答案8

解析 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中指定一定的条件,把该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这就是指的附条件的法律行为。该企业老板与职工附加的该协议是属于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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