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其含义表明( )。

admin2008-11-14  48

问题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其含义表明(    )。

选项 A、该规定针对的是双务合同
B、该规定内容属于同时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方的行为属于履行迟延
E、后履行方的行为属于不能履行

答案A,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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