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教育行政部门取消了某甲的办学权,甲对此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正在甲处学习的20个学生因此中断了学习,他们需要另外找学校我学习,另外租借住房或者乘车回家,经济上损失较大。因此这20个学生也对取消办学权的行政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这些学生
教育行政部门取消了某甲的办学权,甲对此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正在甲处学习的20个学生因此中断了学习,他们需要另外找学校我学习,另外租借住房或者乘车回家,经济上损失较大。因此这20个学生也对取消办学权的行政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这些学生
admin
2008-02-01
20
问题
教育行政部门取消了某甲的办学权,甲对此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正在甲处学习的20个学生因此中断了学习,他们需要另外找学校我学习,另外租借住房或者乘车回家,经济上损失较大。因此这20个学生也对取消办学权的行政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这些学生的起诉?
选项
A、不应当,因为行政决定并不是针对学生作出的
B、不应当,因为行政决定没有直接规定学生的权利义务
C、应当,因为该行政决定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D、应当,因为取消办学校的行政决定性中于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
C,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A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乙公司经营需要一套特种设备,但无力购买,于是与甲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向某厂家定制并购买该套设备,然后将设备出租给乙,租期10年,总租金1亿元,乙分10期支付,每期按年支付1000万元。在甲、乙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有权通知乙解除合同的情形是(
乙借给甲100万元,甲到期未还。后乙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将其价值100万元的汽车卖给丙,并约定双方的债权均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后丙将其对乙的交货债权转让给甲,并通知了乙。现乙的交货债务到期,甲在向乙请求交付汽车时才知乙、丙之间有“禁止转让”约定。对此,下列
某商业银行对其资金管理作出了一系列安排,包括向各分支机构拨付相关运营资金、调整流动性比例、处分抵押物及拆入资金等资金使用行为。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下列关于《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植根农业是北方省份一家从事农产品加丁的公司。为拓宽市场,该公司在由方某省分别设立甲分公司与乙分公司。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张平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设立“金地”肉制品加工厂。2011年5月,因瘦肉精事件影响,张平为减少风险,打算将加工厂改换成一人有限公司形式。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甲研究院研制出一种新药技术,向我国有关部门申请专利后,与乙制药公司签订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并依法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就()费用予以清偿。
甲公司与乙公司以传真商洽业务,甲称:我处有优质面粉十吨,每公斤2元钱,若欲购买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并签订合同书,乙公司接受了甲公司的报价并传真就该合同其他主要条款提出意见;甲公司完全接受。遂以双方商洽之内容为基础拟订合同书一份,盖章后寄给乙公司,同时按合同要求
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
随机试题
女,50岁,甲状腺弥漫性增大、对称、质较硬、鉴别甲状腺功能亢进和桥本甲状腺炎有决定意义的检查为
A.腹腔多次手术后B.饱食后剧烈运动C.婴幼儿肠梗阻D.习惯性便秘老年人E.蛔虫病粘连性肠梗阻易发生于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条款不一致时()。
“官窑”的名称最早见于南宋顾文荐的()中。
下列不属于市场经济产生的条件和根源的是()。
设函数y=f(x)由参数方程所确定,其中φ(t)具有二阶导数,且已知,证明:函数φ(t)满足方程
有两个基本关系:学生(学号,姓名,系号),系(系号,系名,系主任),学生表的主码为学号,系表的主码为系号,因而系号是学生表的()。
例如:您是来参加今天会议的吗?您来早了一点儿,现在才8点半。您先进来坐吧。★会议最可能几点开始?A8点B8点半C9点√小芳生病了,这几天都没怎么吃东西,等她想吃东西的时候就是她的病快要好了。★小
WhydothecountrieslikeIranhavealotofearthquakes?
Theideaofafishbeingabletogenerateelectricitystrongenoughtolightlampbulbs--oreventorunasmallelectricmot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