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刑讯逼供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60题)
关于刑讯逼供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60题)
admin
2018-06-29
22
问题
关于刑讯逼供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60题)
选项
A、甲系机关保卫处长,采用多日不让小偷睡觉的方式,迫其承认偷盗事实。甲构成刑讯逼供罪
B、乙系教师,受聘为法院人民陪审员,因庭审时被告人刘某气焰嚣张,乙气愤不过,一拳致其轻伤。乙不构成刑讯逼供罪
C、丙系检察官,为逼取口供殴打犯罪嫌疑人郭某,致其重伤。对丙应以刑讯逼供罪论处
D、丁系警察,讯问时佯装要实施酷刑,犯罪嫌疑人因害怕承认犯罪事实。丁构成刑讯逼供罪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讯逼供罪。《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成立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首先,成立刑讯逼供罪要求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题目中的甲只是机关的保卫处长,不符合司法工作人员的身份,不能成立刑讯逼供罪。所以A项说法错误。
其次,要求有刑讯逼供的行为。具体指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如不让睡觉、冻、饿等)的方式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词。题目中的乙作为陪审员击打被告人的目的不是为了逼取供词,而是为了泄愤,不成立刑讯逼供罪。所以B项说法正确。警察丁用语言吓唬犯罪嫌疑人,没有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的,虽然获取供词的手法违法,但并不成立刑讯逼供罪。所以D项说法错误。
最后,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的,法律拟制为故意伤害罪,不再按照刑讯逼供罪处罚。所以C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w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属于正式法律解释的是:()
法院对一起共同犯罪案件审理后分别判处甲死缓、乙无期徒刑。甲没有提出上诉,乙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同时检察院针对甲的死缓判决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抗诉。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2006—卷二—91,任)
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
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1万元换取l0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事实一)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2万元真币和10万元假币。请其帮
刘某基于杀害潘某的意思将潘某勒昏,误以为其已死亡,为毁灭证据而将潘某扔下悬崖。事后查明,潘某不是被勒死而是从悬崖坠落致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二第54题)
张某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王某一套住房并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后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登记行为。行政诉讼过程中,王某又以张某为被告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提起民事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可能构成战时自伤罪的情况是()(2004年卷二第84题)
甲花4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空,以3万元将周某出卖。(事实一)乙收买周某,欲与周某成为夫妻,周某不从,乙多次暴力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事实二)不久,周某谎称怀孕要去医院检查。乙信以为
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万元中的9万元交给甲,其余6万元自己留下。后来,甲、乙均明知丙单位不具备贷款条件,仍然向丙单位贷款1000万元.使银行遭受800万元损失。对手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到银行自动取款机提款后。忘了将借记卡退出便匆忙离开。该银行工作人员乙对自动取款机进行检查时,发现了甲未退出的借记卡.便从该卡中取出5000元,并将卡中剩余的3万元转入自己的借记卡。对乙的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6年卷二第58
随机试题
慢性咳嗽伴大量脓痰,常见于
A.低张性缺氧B.血液性缺氧C.循环性缺氧D.组织性缺氧E.以上都不是休克时的缺氧类型为
作为人工接地体的圆钢的最小直径是:(2003,110)
对于相线对地电压220V的TN系统,手持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木端线路或插座回路的短路保护元件应保证故障持续时间不超过()s。
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两部分。
某泵站工程,业主与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总承包商经业主同意将土方开挖、设备安装与防渗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说明:施工工期278天,2004年9月1日开工,工程造价4357万元。合
简述陈鹤琴的幼儿教育思想。
By1830theformerSpanishandPortuguesecolonieshadbecomeindependentnations.Theroughly20million【C1】______ofthesenati
下列关于线性表存储结构的叙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Oneofthemostcontentious(有争议的)issuesinthevastliteratureaboutalcoholconsumptionhasbeentheconsistentfindingthat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