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2021-12-19  32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这两种程序的审理期限相同,除非有特殊情况,都应该在3个月内审结
B、提起主体相同
C、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作出的裁判却未必是终审裁判
D、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都可以适用调解

答案C,D

解析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在3个月内不能结案。需要延长审结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之目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审结期限,不能延长。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分别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限确定,审理期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而第一审程序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则应该在6个月内审结,所以A项是错误的。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当事人,但是二审程序的启动主体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B项错误。按一审程序裁判的再审案件,在上诉期间内暂不生效;按第二审程序裁判的再审案件,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2条和《民诉意见》第20l条的规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案件,由再审或提审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新的判决、裁定中确定是否撤销、改变或者维持原判决、裁定;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即视为撤销。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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