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2年单选14)下列情形中,属于结果加重犯的是( )。
(2012年单选14)下列情形中,属于结果加重犯的是( )。
admin
2017-03-24
29
问题
(2012年单选14)下列情形中,属于结果加重犯的是( )。
选项
A、聚众斗殴致他人死亡
B、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
C、强制猥亵妇女致其因羞愤自杀死亡
D、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
答案
B
解析
《刑法》第336条第1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和“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就是实施非法行医这一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所发生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属于结果加重犯。可见,选B项。《刑法》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据此,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系转化犯,而不是结果加重犯。换句话说,《刑法》第292条规定了聚众斗殴的基本犯罪构成,但没有规定聚众斗殴这一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重结果,而是规定为转化犯。鉴于结果加重犯仅限于刑法规定,因此,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不属于结果加重犯。可见,不选A项。《刑法》第23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刑法》第237条第1款并没有将强制猥亵妇女致其因羞愤自杀死亡的情形作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结果加重犯。可见,不选C项。《刑法》第261条规定了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题D项表述的“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的”情形应当认定为犯遗弃罪“情节恶劣”的情形。有的考生认为《刑法》第261条规定的“情节恶劣的”情形属于遗弃罪的结果加重犯,这种认定是错误的,因为“情节恶劣的”规定属于情节加重犯而不是结果加重犯。情节加重犯和结果加重犯的根本区别在于,情节加重犯中的“情节”具有不特定性,而结果加重犯中的“加重结果”具有特定性。例如,《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虐待致人重伤或死亡,这个加重结果是特定的,仅限于“重伤”或“死亡”,因此,“虐待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是虐待罪的结果加重犯。而在情节加重犯中,哪些属于“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具有不特定性。可见,D项表述的情形不是结果加重犯,而是情节加重犯,故不选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o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09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并在要约中写道:“若在10日内未作表示,就视为你方承诺。”10天后,公司未作任何表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要约的是()。
某私营企业会计刘某去银行支取本单位的工资,由于出纳员疏忽大意,多付给刘某1万元。刘某回单位后将此1万元据为己有并拒不交出。刘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贾某在网吧上网时,先后与两名女孩认识,给两名女孩花费1200多元买了礼物,并发生了性关系。其中一个矮小女孩伊某自称是初中学生,另一高大女孩丁某自称是大学生。后来查明,伊某当时不满14岁,丁某13岁。贾某的行为()。
下列选项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罪行的法定刑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2012年多选44)
简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2011年真题)
随机试题
绿地设计要多用花坛、树坛、立体花坛,并多设置栏杆。
只承认绝对运动,不承认相对静止的观点是()。
感受器一般生理特征的叙述,正确的是
患者大便溏泻,完谷不化,畏寒肢冷,今又午后潮热,夜间盗汗,其病机是
中年妇女妇科病治疗宜注重
可忽略不计,是指来自一个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占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比例低于()。
选择中介目标的可控性是指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要能通过()进行调控。
“夏日校,殷日序,周日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此语出自()。
汉诺公司是总部设在德国的大型包装品供应商,它按照客户要求制作各种包装袋、包装盒等,其业务遍及西欧各国。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使汉诺公司可以自由地从事跨国业务。出于降低信息和运输成本、占领市场、适应各国不同税收政策等考虑,公司采用了在各国商业中心城市分别设厂,
宋代工艺美术的特点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