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09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 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
2009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 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
admin
2013-12-18
28
问题
2009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
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10天内。
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暴发,致使100台A型微波炉受损报废。
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B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张三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
问题:
(1)如乙公司在办理完托运手续后即请求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应否付款?为什么?
(2)乙公司办理完托运手续后,货物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3)对因山洪暴发报废的100台微波炉,应当由谁承担风险损失?为什么?
(4)对于乙公司多装的50台B型微波炉,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5)张三向谁索赔,为什么?
选项
答案
(1)不应当。因为合同约定货到付款,办理完托运手续后尚未到货(或甲公司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2)属于甲公司。因为交付已经完成。根据《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没有法律另外规定,也没有当事人另外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因此,标的物所有权应当自标的物交付时起移转。本案中约定由乙办理托运手续,当事人对交付没有约定,出卖人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应视为交付完成。 (3)由丙公司承担。因为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法》第142条确定了标的物灭失风险承担的基本原则,即“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同法》第144条特别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由于双方当事人没有对微波炉毁损、灭失的风险作出特别约定,根据《合同法》第144条的规定,当运输在途的微波炉毁损、灭失时,应当由买受人丙公司自合同成立之日3月13日起承担风险。而本题中,微波炉于3月15日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暴发,受损报废,丙公司当然应当承担风险。 (4)乙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返还。因为属不当得利,乙公司也可以基于自己对这50台B型微波炉的所有权请求丙返还。 (5)张三可向丙公司索赔,也可向乙公司索赔。因为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损害,受害人有权向其制造者或销售者索赔。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b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4年真题)2003年5月,某省甲种子公司与乙种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代为培育玉米种子。因玉米种子的市场价格上涨,甲公司不愿按原合同价履约。2004年初,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A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两公司因赔偿价格的标准
张某利用工作之便,分数次共盗取公司财物价值2万余元,后被公司发现。鉴于张某为公司服务已有多年,为公司发展作出过贡献,公司领导决定让其赔偿公司2万元财产损失,并扣发全年奖金,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双方最后就此事达成了书面协议。后公安机关介入此案,弄清案情后,就该
一男子驾车闯红灯被警察拦住,警察查明驾车人因要将其突发急病的邻居送往医院抢救而闯红灯。对此行为之性质与法律责任,两名警察持不同意见,警察甲认为任何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警察乙则认为驾车人为抢救病人,违反规则实出于不得已,因而不应受处罚。
论述法的价值的冲突及其解决。
小刘和小张打算结婚,他们向市民政局申请领取结婚证,市民政局根据《婚姻法》及有关规定给小张和小刘颁发了结婚证。市民政局颁发结婚证的这一行为属于()。
下列哪种行为在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体系中,属于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
(2016年真题)2014年9月,某基金公司总经理李某涉嫌内幕交易罪,Y省S市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2条提起公诉,S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李某犯内幕交易罪,涉案金额11.2亿元,非法所得18
司法的概念及主要特征。
简述法律概念的作用。
随机试题
Oneoftheliveliestdebatesinlinguisticsisoverwhetheralllanguagessharefundamentalproperties.Ifso,perhapslanguage
母子血型关系哪组可能发生新生儿溶血症,母子
药品是人们用以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一般商品。()
患者,女性,36岁。得知自己忠晚期乳腺癌后心情沮丧,常暗自落泪,感觉自己时日不多,不时出现拒绝治疗的现象。护士与患者沟通时应避免的行为是
在铁路崩塌类型中,当下部软岩受垂直挤压形成的崩塌为()。
申请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央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在货币资金市场中可能引起的现象是()。
“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英雄人物的意志可改变历史发展的方向,这种观点是()。
归并排序中,归并的趟数是()。
为了进行差错控制,在局域网中对数据帧广泛使用的校验方法是(178)校验。CRC-16规定的生成多项式为G(x)=X16+X15+X2+1,它产生(179)位的校验码,当接收端发现错误后会(180)。如果CRC的生成多项式为G(X)=X4+X+1,码字为10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