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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在市区有一套房子,在郊区有一套房子。2016年8月,老李因病住院,不久病情恶化,老李在抢救时立下口头遗嘱,由三名护士在场见证。市区房子和存款由儿子李刚继承,郊区房子由妹妹李玲继承。后不幸抢救失败,老李死亡。李刚继承市区房子和遗产后,因其原先在市区已经有
老李在市区有一套房子,在郊区有一套房子。2016年8月,老李因病住院,不久病情恶化,老李在抢救时立下口头遗嘱,由三名护士在场见证。市区房子和存款由儿子李刚继承,郊区房子由妹妹李玲继承。后不幸抢救失败,老李死亡。李刚继承市区房子和遗产后,因其原先在市区已经有
admin
2019-10-31
14
问题
老李在市区有一套房子,在郊区有一套房子。2016年8月,老李因病住院,不久病情恶化,老李在抢救时立下口头遗嘱,由三名护士在场见证。市区房子和存款由儿子李刚继承,郊区房子由妹妹李玲继承。后不幸抢救失败,老李死亡。李刚继承市区房子和遗产后,因其原先在市区已经有一套房子居住.将继承的房子租给了房客周某。周某素有前科劣迹,屡次拖欠房租,并胁迫李刚将房屋低价出售给自己。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甲公司为注册地在中国的演艺经纪公司,乙公司为注册地在H国的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在中国S市建设影视拍摄基地。现双方就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S法院。关于S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法院审理中发现可能存在甲、乙恶意串通损害丙公司利益的事实.法院主动收集相关证据
B、法院依职权对本院对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的事实进行调查
C、诉讼中,s法院主动走访影视拍摄基地现场,最终据此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D、法院依职权对乙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丁律师的代理权限范围进行调查
答案
A,B,D。
解析
考查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民诉解释》第9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二)涉及身份关系的;(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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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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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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