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admin2015-10-30  22

问题 下列哪些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选项 A、一种对CRT屏幕上的字符进行游标控制
B、一种实现车床加速运行的技术
C、一种二氧化钛光催化剂的制备方案
D、一种数据通信方法及其系统

答案A,B,C,D

解析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1.1节中规定,按照性质划分,权利要求有两种基本类型,即物的权利要求和活动的权利要求,或者简单地称为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第一种基本类型的权利要求包括人类技术生产的物(产品、设备);第二种基本类型的权利要求包括有时间过程要素的活动(方法、用途)。属于物的权利要求有物品、物质、材料、工具、装置、设备等权利要求;属于活动的权利要求有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的方法等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2.2节中规定,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当能够清楚地表明该权利要求的类型是产品权利要求还是方法权利要求。不允许采用模糊不清的主题名称,例如,“一种……技术”,或者在一项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中既包含有产品又包含有方法,例如,“一种……产品及其制造方法”。由此可知,“一种对CRT屏幕上的字符进行游标控制”“一种二氧化钛光催化剂的制备方案”“一种实现车床加速运行的技术”和“一种数据通信方法及其系统”不能清楚地表明权利要求的类型.故不符合规定,A、B、C、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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