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14岁生日那天,邀集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王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1部 (价值7600元)、现金6000余元。则王某14岁生日那天的行为(   )。

admin2014-02-27  30

问题 王某14岁生日那天,邀集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王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1部 (价值7600元)、现金6000余元。则王某14岁生日那天的行为(   )。

选项 A、构成抢劫罪
B、构成盗窃罪
C、不构成犯罪
D、负有限的刑事责任

答案4

解析 本题涉及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包括本数,即生日那天也归入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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