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关于甲的共有份额转让,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6年法考真题]

admin2022-09-19  32

问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关于甲的共有份额转让,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6年法考真题]

选项 A、甲向戊转让其共有份额,须经乙、丙、丁同意
B、如乙、丙、丁均以同等条件主张优先购买权,则丁的主张应得到支持
C、如丙在法定期限内以50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要求购买该共有份额,应予支持
D、如甲改由向乙转让其共有份额,丙、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A,B,C,D

解析 A项,《民法典》第305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题中甲无论是将共有份额转让给共有人,还是转让给共有人之外的人,均无须经其他共有人乙、丙、丁同意。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民法典)物权编解释(一)》)第20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本题中,如果乙、丙、丁均以同等条件主张优先购买权且协商不成时,则应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C项,《(民法典)物权编解释(一)》第10条规定,《民法典》第305条所称的“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第12条第1款规定,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本题中,戊一次付清价款的给付方式优于丙提出的分期付款方式,丙、戊的条件不同等,因此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D项,《(民法典)物权编解释(一)》第13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根据《民法典》第305条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未交代按份共有人另有约定的情形,所以,甲如果向乙转让其共有份额,丙、丁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dS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