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案例一:被告人甲(非中国籍),系某外国航运公司工作人员。该外国航运公司租用我国某远洋运输公司一远洋货轮及部分船员,甲随货轮工作。当货轮行至公海区时,甲与该远洋运输公司的乙产生矛盾,由于双方语言障碍,致使沟通中误解加深,甲为泄愤,顺手拿起甲板上的斧子砍向乙,
案例一:被告人甲(非中国籍),系某外国航运公司工作人员。该外国航运公司租用我国某远洋运输公司一远洋货轮及部分船员,甲随货轮工作。当货轮行至公海区时,甲与该远洋运输公司的乙产生矛盾,由于双方语言障碍,致使沟通中误解加深,甲为泄愤,顺手拿起甲板上的斧子砍向乙,
admin
2016-07-20
35
问题
案例一:被告人甲(非中国籍),系某外国航运公司工作人员。该外国航运公司租用我国某远洋运输公司一远洋货轮及部分船员,甲随货轮工作。当货轮行至公海区时,甲与该远洋运输公司的乙产生矛盾,由于双方语言障碍,致使沟通中误解加深,甲为泄愤,顺手拿起甲板上的斧子砍向乙,致使乙身受重伤。
案例二:2003年10月,被告人和某伙同缅甸人腊某(在逃),在缅甸购得鸦片8500克。和某和腊某将鸦片背入我国云南境内广蚌寨农民徐某(另案处理)家中,由徐某带路,3人将鸦片运往缅甸洋人街贩卖。同年12月,和某将10000克鸦片从缅甸运入我国境内广蚌寨,藏放在徐某家中,2人准备将鸦片运往缅甸洋人街时,被我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以和某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被告方面辩称:和某系外国人,且其行为对我们国家和社会没有造成危害,只是将在国外购买的鸦片途经我国运到外国去贩卖,没有对我国公民的身体和健康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不应以犯罪论处。
问:
案例二中,被告人的辩护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在案例二中,被告人和某运输毒品的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我国刑法对其有效力。被告人的辩护理由不成立。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Z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刑法任务的有()
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可将共同犯罪人分为()
甲的哥哥为某市副市长。乙为某建筑承包商,为了得到一建筑承包合同,请甲帮忙,并给甲好处费10万元。甲的哥哥对此并不知情,但看在甲的面子上,还是利用其职权将工程发包给了乙,则甲的行为()
下列行为人不可以作为脱逃罪主体的是()
甲于2009年5月死亡,留有一笔遗产。甲之妻乙尚在世,大儿子丙于2008年去世,丙曾收养过一名小孩丁,甲之二女儿离家一年多且杳无音信,无子嗣。甲在去世前曾留下遗嘱将一套房子给邻居戊,戊答应,但在甲死后遗产分割前出车祸身亡,仅有一子。下列关于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2007年5月,张某从华丰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同年6月,该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给张某造成了人身伤害。2008年10月,张某向华丰商场提出交涉。双方协商未果,张某于同年1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某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应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随机试题
试述甲状腺的血管。
慢性胃炎的特点
因受赠人的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
阅读《谏逐客书》中的一段文字,回答下列小题: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鸣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郑》、《
造成两眼视野对侧半同向性偏盲的损伤部位是
公路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责,因此他有权采用其认为合理经济的施工方法,监理工程师不得干预。()
“一通三防”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中“三防”是指()。
某民族小学的学生以本民族的小孩为主,该校教师用本民族通用语言进行教学,该教师的教学行为()。
拳王穆罕默德.阿里因_______原因,而违抗征兵法。
对正处于哭闹状态的幼儿而言,成人帮助其控制情绪的最佳方法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