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刑法》第196条第l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
《刑法》第196条第l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
admin
2018-01-22
23
问题
《刑法》第196条第l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请分析:
(1)本条罪的罪名及其法定构成要件。
(2)恶意透支的含义。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常见情形包括哪些?
(4)该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有哪些?
选项
答案
(1)本条规定的是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法定方法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要件如下: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3)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①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②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③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④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4)应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包括: ①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②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③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④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⑤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⑥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解析
本题考点为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法定方法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方法包括:(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P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赵某死亡后,甲依遗嘱继承了一套房屋(价值180万元),乙依遗赠分得一幅字画(价值40万元),丙依法定继承分得现金60万元。遗产分割完毕后,赵某的债权人找到甲、乙、丙,要求偿还欠款40万元。该欠款应()。
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构成必备要素的有()。
下列债权转让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巾错误的是()。
甲预谋去盗窃乙家的财物,因自己无法翻越围墙而着急。丙与甲是朋友,恰巧路过,与甲商议,帮助甲进入乙家,然后盗窃财物四六分,甲同意。于是丙找来一梯子,甲盗得财物l万元,分给丙4000元。甲、丙二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
下列犯罪中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的有()。
甲、乙在协商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获得了乙的商业秘密,甲随即终止与乙的协商,利用乙的商业秘密生产了适销产品,则()。
甲、乙协商约定,待甲获准迁移北京时以5000元价格将其冰箱出售给乙。则甲、乙之间的约定属于()。
民法典的编纂模式主要有
随机试题
A.参附龙牡救逆汤B.银翘散C.麻杏石甘汤合银翘散D.参附汤E.羚角钩藤汤
ChildrenforwhomschoolhasnopointManychildrendonotgotoschooleitherbecausetheirparentswantthemathomeasca
关于机体抗凝机制,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下列哪一项不是肝硬化腹水治疗必须遵循的原则
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以下不起诉必须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是( )。
背景:某办公楼外装饰幕墙工程,地上20层,正立面为单元式玻璃幕墙5600m2,其他部位为石材12000m2和金属幕墙4700m2、明框玻璃幕墙6000m2,采用钢化中空玻璃,幕墙的开启扇采用隐框玻璃上悬窗。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适用于火灾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不能有效覆盖起火范围等的高危险场所的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
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如果你是国家税务总局工作人员,请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谈谈金华县税案给人们哪些警示。
Woman:Don’tyouknowJimworksasadishwasheratarestaurantaroundthecorner?Man:Itisn’tabadjobtostartwith.Iwo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