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胜利公司认为仲裁裁决中关于货物单价的裁决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发现胜利公司的申请确有理由,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13-12-24  23

问题 胜利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胜利公司认为仲裁裁决中关于货物单价的裁决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发现胜利公司的申请确有理由,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关于货物单价部分的裁决,告知当事人就该部分争议另行起诉
B、法院应裁定撤销关于货物单价部分的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C、法院只能裁定不予执行关于货物单价部分的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
D、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终结执行程序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277条.超过仲裁协议范围的仲裁事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I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