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表述,哪些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表述,哪些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admin
2009-05-14
23
问题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表述,哪些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选项
A、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是有管辖权的法院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中外双方当事人有权约定外方当事人所在国的法院管辖
C、财产保全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进行,也可由法院主动依职权进行
D、在中国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
答案
1,8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故A项正确。第244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故B项错误。第24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涉外财产保全只能依申请进行,故C项错误。第247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u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留置权(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甲乙夫妻是当地有名的富商,拥有多处房产,丙为做生意之便,同甲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下其中的一处房产,并办理了相应登记手续。其后数月,甲为解决资金短缺,向丁借款,并把该处房产作为担保抵押给了丁,双方也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而且双方还约定“如甲不能到期归还借款,
简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考研题)
一个法院审理一个涉及重婚罪的刑事案件,如果它判决被告(甲、乙)有罪并判刑,那么这一判决中所体现的三段论推理大体上是:大前提《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小前提是经查证属实的案件事实,甲已
公民的行为能力与法人行为能力的异同。
素材一:中国古籍《幼学琼林》载:“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增广贤文》也载:“好讼之子,多数终凶。”中国古代有“无讼以求”、“息讼止争”的法律传统。素材二:1997年3月11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最
案情: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
李大妈有三个儿子甲、乙、丙,丈夫去世后,李大妈和甲同住在李大妈与丈夫结婚后修建的房子里。由于甲长期不给生活费,且儿媳丁经常辱骂李大妈,因此李大妈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每月每人给自己生活费。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仅传唤甲到庭。案件由人民陪审员戊独任审判,在没有书
事实认识错误问题。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规定了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随机试题
按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不同,下列物质发生火灾属于B类火灾的有()。
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具体包括()
心绞痛发作时,服用硝酸甘油的正确方法是
甲借口忘带身份证,用假名字骗过宾馆服务员,住进该宾馆二楼一个标价468元的标准房。次日凌晨1点左右,甲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拆下电脑主板、内存条硬盘等配件(总价值6000元),然后在未付房费的情形下。若无其事地离开宾馆。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我国对国有商业银行举借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实行()管理。
公元1772年,在西方世界,狄德罗___________长达21年编纂的《百科全书》11卷全部出齐,大功告成;而在东方世界,乾隆皇帝正式下诏编纂《四库全书》。作为主编这两部巨著的领袖人物狄德罗和纪晓岚,他们曲折的命运,无疑最集中地___________了中
[*]
智力测验的初衷及价值——1992年英译汉及详解Intelligenceatbestisanassumptiveconstruct—themeaningofthewordhasneverbeenclear.【F1】There
在考生文件夹下CCTVA文件夹中新建一个文件夹“LEDER”。
【B1】【B7】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