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
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
admin
2017-04-04
42
问题
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10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
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
(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3人有逃跑和反抗行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法庭调查中,根据朱某供述,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系主犯。
审理中,何某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明何某没有作案时间的4份书面材料。法庭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何某在案发时没有来过A市,且材料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纳。
最后,法院采纳在侦查中朱某、尤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监控录像作为定案根据,认定尤某、朱某、何某构成盗窃罪(尤某为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和3年。
问题:
法院对于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不正确。因为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庭应当启动对证据是否为非法取得的调查程序。本案被告人均称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辩护人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并有一定证据支持,法院在公诉人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做调查即采纳公诉人的解释,是不正确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A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广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神码电子公司为被告所提起的诉讼中,连发生物技术公司的诉讼地位如何?法院可否把连发生物技术公司追加为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神码电子公司、连发生物技术公司、广宁公司、甲公司、乙公司的诉讼地位如何?其案件是否可以合并审理?
广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神码电子公司为被告所提起的诉讼中,连发生物技术公司的诉讼地位如何?法院可否把连发生物技术公司追加为当事人?广宁公司要求把神码电子公司欠连发生物技术公司的债款120万元拨到广宁公司的账上,是否可以?
案情: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达成由租赁公司租赁给某工贸公司两艘大型豪华游轮的意向性协议。随后,分公司将该租赁业务上报租赁公司。租赁公司与工贸公司正式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盖章是分公司的章。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根据工贸公司的要求,出资购买江南造船总厂生产
公司出资存在哪些问题?若无人购买丙的股权时,则丙可通过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严甲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何依据?严某在案件审结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赔偿,法院应如何处理?
罗某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罗某不想在吴某所在的法院起诉,遂与周某订立协议,双方协议管辖,此种做法是否妥当?
如果王某于2006年6月回到家乡,此时他还能否主张实现在摄影器材和富康汽车上的抵押权,为什么?王某在李甲无力还款时,应如何实现自己的债权?
丁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股份?为什么?本案例中丁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甲企业、乙企业、丙企业、丁公司在增选4名董事的表决中各拥有多少表决权?
案情:甲企业、乙企业和丙企业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丁股份有限公司,丁公司共有1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丁公司2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丁公司10万股股份,丙企业持有丁公司5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叮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大连华讯国际空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诉湖州汇泰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泰公司)给付垫付的运费纠纷一案由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该院认为,案件争议不大,故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在庭审过程中,被告认为原告不应向其要求给付垫付的运费,并提出了答辩意见。法院
随机试题
相邻两个施工过程(或施工队)进入同一流水段的时间间隔称为()。
在项目国民经济评价中,下列关于影子工资及影子工资换算系数的表述,正确的有()。
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证券交易所分别公告该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由于受到视野和视敏度的限制,在高空飞行的飞行员单凭肉眼很难发现和识别地面目标,例如飞机在六千米高空作水平飞行时,飞行员只能看到两侧八九公里和前方一二十公里狭窄范围内的地面。即使在这个区域里,对比较大的目标也不是总能准确无误地发现和识别的。但是,老鹰眼睛的视
论述阿蒙霍特普四世改革的背景、内容和失败的原因。
Cache的中文译名是()。
Thefollowingquestionspresentasentence,partofwhichorallofwhichisunderlined.Beneaththesentence,youwillfindfiv
Asaresultthecomposersendeduptakinghometapesofrealperformancesratherthandesperatelystrugglingto______thenotes
Alotofyoungpeoplefinditdifficulttogetajob,especiallyinthefirstfewmonthsaftertheyleaveschool.Thisismuchm
Mostofus【B1】______takingcertainthingsforgranted.Wetendtoassumethatexpertsand【B2】______leaderswilltellus"thetr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