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诉乙租房款纠纷一案由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终结,该法院判决乙偿付甲租金2000元,驳回了甲要求乙支付利息的请求。判决书送达后,乙上诉,甲未上诉,但他在答辩状中向二审法院提出了让乙支付借款利息的请求,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对甲的该请求,二审法院如何处理?(

admin2013-06-09  34

问题 甲诉乙租房款纠纷一案由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终结,该法院判决乙偿付甲租金2000元,驳回了甲要求乙支付利息的请求。判决书送达后,乙上诉,甲未上诉,但他在答辩状中向二审法院提出了让乙支付借款利息的请求,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对甲的该请求,二审法院如何处理?(    )

选项 A、一律不予审查
B、可以不予审查
C、应当予以审查
D、必须予以审查

答案2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民诉意见》第18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时,如果发现在上诉请求以外原判确有错误的,也应予以纠正。”由此可知,二审法院对于上诉请求以外的事项,既非必须(应当)审查,也非一律不予以审查,而是可以审查(可以不审查),本案中甲并未上诉,其请求当然属于上诉请求以外的事项,所以法院可以审查也可以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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