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情形构成盗窃罪的有( )
下列情形构成盗窃罪的有( )
admin
2009-03-23
24
问题
下列情形构成盗窃罪的有( )
选项
A、关某曾向肖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一次关某去肖某处恰逢其不在家,但门未上锁,关某走进屋内看见其借条就在桌上,于是取走借条返回家中。肖某要求关某还款时关某不认账,起诉至法院因无证据证明而败诉。后一次关某醉酒后向朋友炫耀此事而被肖某录音,遂案发
B、魏某盗用同事蔡某的网络游戏账号、密码上网玩游戏,造成蔡某电信资费损失 400元,并取走网络虚拟财产—装备“无敌神兵”剑一把和“魔幻至尊”戒指一枚,这两件装备在游戏网络中曾有数十人愿出2万元以上的高价购买
C、邬某砸坏某油田输油管道以窃取原油,获利5000余元,结果导致输油管道起火爆炸,直接经济损失140万元
D、洪某向手机用户销售一种“魔卡”手机SIM卡,借用烧卡器可将“魔卡”烧制成任何手机号码,用户可用此号码随意拨打和接听电话,通话费用由该号码机主承担。在半年期间,洪某共卖出“魔卡"5000余套,获利 30万元,致他人电信话费损失600余万元
答案
1,8
解析
A选项属盗窃财产权利凭证型的盗窃罪;B选项中,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不能依据此方法计算,本案中电信资费损失只有400元,不构成盗窃罪;D选项屑明知是他人非法复制的通讯号码而销售的行为;C选项应从一重罪处断,即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论处,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中油晶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l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为争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经甲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
甲在一豪宅院外将一个正在玩耍的男孩(3岁)骗走,意图勒索钱财,但孩子说不清自己家里的联系方式,无法进行勒索。甲怕时间长了被发现,于是将孩子带到异地以4000元卖掉。对甲应当如何处理?
甲、乙公司签订了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5辆“三星”牌汽车的合同。乙公司按约定将汽车运至甲公司所在地火车站。某市工商局接举报扣押了汽车,并最终认定乙公司提供的五辆“三星”牌汽车某国外某一品牌汽车,乙公司将其冒充国产车进行非法销售,遂决定没收该批汽车。乙公司在提起
甲系某公司经理,乙是其司机。某日,乙开车送甲去洽谈商务,途中因违章超速行驶当场将行人丙撞死,并致行人了重伤。乙欲送丁去医院救治,被甲阻止。甲催乙送其前去洽谈商务,并称否则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于是,乙打电话给120急救站后离开肇事现场。但因时间延误,丁不治身
下列关于审判制度基本原则的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某开发商以其员工和关系人的名义冒充客户,虚构了250余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个人收入证明和首付款证明,骗取个人住房贷款7亿多元。两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甲和乙作为银行按揭的主办律师,对数百份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名和相关证明文件未作调查,就向银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疑狱集》载:“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有妻杀夫,因放火烧舍,乃诈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诣官诉妻,妻拒而不认。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乃积薪烧之,察杀者口中无灰,活者口中有灰。因验夫口中,果无灰,以此鞫之,妻乃伏罪。”下列关于这一事例的哪些表述是不成
某县公安机关在侦破一起敲诈勒索案的过程中,依法收集到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进行敲诈的录音磁带一盘,该录音带属于下列选项所列证据种类和证据分类中的什么证据?( )
张某今年15岁,因强奸而被公安机关拘留,公安机关在讯问他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随机试题
血海穴属()。
果糖胺的测定可反映多长时间内糖尿病患者血糖的总水平?
对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最具诊断价值的是
男,3岁。因1个月来咳嗽偶有低热,作结核菌素试验:PPD5U,48~72小时检查皮肤红肿硬结直径20mm,判断其结果是
刘女士计划从今年开始给儿子积攒大学费用,目前已经有5万元,计划未来每个月再定期存入1000元,收益率可以达到每年4%。根据以上材料回答问题。刘女士的儿子今年8岁,如果18岁时上大学,则届时刘女士可以积累的教育金应为()元。
2010年某省8个地市的财政支山(单位:万元)分别为:59000500026560266450780007800078000132100这组数据的中位数和众数分别是( )万元。
菩萨中被分为“三大士”的是指()。
在意识本质问题上,庸俗唯物主义的错误在于()。
Readthefollowingarticleandchoosethebestwordforeachspace.Forquestions26-45,markoneletterA,B,CorDonthe
Talkischeapwhenitcomestosolvingtheproblemoftoo-big-to-failbanks.Fromtheluxuryofeventoday’sstutteringeconomi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