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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素知乙家有钱,并且每天白天只有一个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了使抢劫顺利,甲先盗窃军用手枪一支,子弹十发。一切准备就绪后,甲将枪弹藏于身上,来到乙家。时逢老妇偶然外出,甲撬门入室,发现室内无人,于是窃得现金及其他财物,总价值一万余元。正准备逃离时,老妇回
甲素知乙家有钱,并且每天白天只有一个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了使抢劫顺利,甲先盗窃军用手枪一支,子弹十发。一切准备就绪后,甲将枪弹藏于身上,来到乙家。时逢老妇偶然外出,甲撬门入室,发现室内无人,于是窃得现金及其他财物,总价值一万余元。正准备逃离时,老妇回
admin
2009-05-21
23
问题
甲素知乙家有钱,并且每天白天只有一个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了使抢劫顺利,甲先盗窃军用手枪一支,子弹十发。一切准备就绪后,甲将枪弹藏于身上,来到乙家。时逢老妇偶然外出,甲撬门入室,发现室内无人,于是窃得现金及其他财物,总价值一万余元。正准备逃离时,老妇回来,甲遂开枪致老妇重伤,后逃离现场。
请回答以下问题:
(1)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的何种犯罪形态?
(2)该犯罪形态的处断原则是什么?
(3)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选项
答案
(1)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的牵连犯。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甲基于一个最终的犯罪目的,即抢劫,实施了盗窃枪支、弹药和抢劫两个相对独立的危害行为,这两个行为之间有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了盗窃枪支、弹药罪和抢劫罪两个不同的罪名。甲盗窃军用枪支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手段行为,可见,甲的行为符合牵连犯的构成特征。(2)对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凡刑法典分则条款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明确规定了相应处断原则的,均应严格遵守;除此之外,对于其他牵连犯,应当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定罪量刑,不实行数罪并罚。(3)甲盗窃枪支、弹药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枪支、弹药罪;其入户盗窃后实行暴力,盗窃行为已经转化为抢劫,构成了抢劫罪。由于甲的行为属于牵连犯,故应对甲判定抢劫罪,从重处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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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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