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6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已收到款项2000万元,其余340万元至2016年年末尚未收回;该批商品成本为17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admin2017-06-19  25

问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6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已收到款项2000万元,其余340万元至2016年年末尚未收回;该批商品成本为17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6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

选项 A、340
B、1700
C、2340
D、2000

答案D

解析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已收到的款项2000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Pg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