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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
admin
2017-03-28
25
问题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
请回答下列题。
甲在2013年11月将自己对乙已取得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甲的行为将导致其最高额抵押权消灭
B、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丁后,丁取得最高额抵押权
C、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丁后,最高额抵押权不随之转让
D、2014年5月5日前,甲对乙的任何债权均不得转让
答案
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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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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