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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1.3.77)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1.3.77)
admin
2016-05-05
33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1.3.77)
选项
A、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C、判决生效后,不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
D、原则上不公开审理,因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范围
答案
A,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因此,在离婚案件中,若被告下落不明,则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因此,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B选项说法正确,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因此,当事人只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但对于维持婚姻关系的判决,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C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离婚诉讼属于酌定不公开审理案件范围,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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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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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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