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2月10日发出了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复审请求人李某于2020年12月21日收到该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22-11-30  28

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2月10日发出了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复审请求人李某于2020年12月21日收到该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李某不服复审决定的,可以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成立合议组,对该案件重新进行复审
B、李某不服复审决定的,应当在2021年3月21日之前向人民法院起诉
C、由于2021年3月21日是星期日,因此李某最迟可以在2021年3月22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D、李某最迟可以在2021年3月2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D

解析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本题中李某的推定收到日为2020年12月25日,因此最后起诉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选项D正确,其他选项均错误,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只能起诉,没有其他救济途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FDi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