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私房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并在1个月后交房。但在交房日期到来之前,甲将该房出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则( )。

admin2015-08-21  28

问题 甲、乙签订私房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并在1个月后交房。但在交房日期到来之前,甲将该房出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则(    )。

选项 A、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B、乙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到来后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甲有权解除与乙达成的房屋买卖合同
D、乙可以要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A

解析 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甲将房屋进行“一物二卖”,前后两个合同都是有效的。由于甲将房屋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丙依登记过户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这就造成了甲不能按照约定向乙交付房屋,这构成实质违约,而且属于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约定义务,属于默示毁约,甲的行为符合预期违约的条件。故选A项。由于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乙可以在交房日期到来前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故排除B项。预期违约属于违约形式的一种,既然甲违约在先,当然无权解除合同。故排除C项。“一物二卖”按照违约责任处理,而不能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处理。故排除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2a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