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郑州市某机关立案侦查后,王某闻讯逃到北京,现欲通缉王某,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dmin2013-10-10  30

问题 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郑州市某机关立案侦查后,王某闻讯逃到北京,现欲通缉王某,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选项 A、本案应当由郑州市公安局发布通缉令
B、本案应当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来发布通缉令
C、本案应当由河南省公安厅来发布通缉令
D、本案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来决定通缉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通缉的有关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通缉令应当由公安机关来发布,因此B项错误。另外,由于本案王某已经逃到外省,因此郑州市公安局无权发布,应当由有权发布的上级也就是公安厅来发布,所以A项错误、C项正确。另外根据《高检规则》第2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或者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通缉。又根据本法第269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因此,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w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