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据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所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依据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所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dmin
2021-07-05
25
问题
依据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所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船舶买卖时,船舶所有权自船舶交付给买受人时移转
B、船舶建造完成后,须办理船舶所有权的登记才能确定其所有权的归属
C、船舶不能成为共同共有的客体
D、船舶所有权不能由自然人继承
答案
A
解析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海商法》第9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据此,船舶物权变动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故A项正确。《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据此船舶合法建造完成后即可取得物权,不以登记为要件,可知B项错误。《海商法》第10条规定,船舶由2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据此,船舶与其他物一样。都能成为共同共有的客体,故C项错误。船舶作为物,当然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且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均为自然人,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v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选项中,适用民事决定的事项有:()
甲、乙俩是夫妻,于2007年在A市结婚,2008年甲去美国留学,一去不返,下落不明。乙因难忍分离之苦,于2012年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问:如果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后,被告既没有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也没有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案的诉讼。人民法院应该(
中国公民甲与外国公民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法院判决乙败诉。判决生效后,甲欲请求乙所在国家的法院承认和执行该判决。关于甲可以利用的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司考.2009.3.90)
涉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
张某是北京市居民,妻子李某为外地户籍,两人育有一女张晓。张某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对于其女并不很关心,一直没有将女儿的户口迁移至北京,其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也未更改,仍未“未婚”,婚后购买的两处房屋,所有权人名字仅有张某本人。2012年2月,张晓因患心脏疾病需要
假设前述某企业注册的“某某^商标被依法宣告无效,那么,有关该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的效力问题,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甲诉乙侵权一案,经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乙赔偿甲10万元人民币。在执行中,甲与乙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在2012年10月10日前赔偿人民币8万元,人民法院将和解协议送达后,乙没有履行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受理甲的强制执行原判的申请后,以下处理哪些是正
周某系某厂经理,一天下班时,在厂门外,被一只狼狗咬伤,实际损失4000元,向狼狗饲养人杨某索赔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5000元。以下证据属于本证的有:()
随机试题
影响存款经营的因素包括()。
数据库安全性控制一般通过什么方法实现?
做忠诚的爱国者,就要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做到()
A.反渗透法B.电渗析法C.蒸馏法D.塔式蒸馏器E.多效蒸馏器可连续操作,热能利用率高
一位在法国有住所的瑞士人,在法国去世前曾立遗嘱,将包括在英国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给其养子。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90%的应继份。为此,死者亲生子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依法
下列不是新建工作簿的方法的是()。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尚书》书名的意思是_____。
WhatdoyouknowaboutBeethoven’smusictalentwhenhewas7?
Thepassengerswillhavea15-minute______stopatBloomingt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