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支票的出票人是甲,收款人为乙,乙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因为疏忽,没有及时主张票据权利,直至票据权利消灭。关于丙的权利,正确的说法是( )。

admin2019-08-28  36

问题 某支票的出票人是甲,收款人为乙,乙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因为疏忽,没有及时主张票据权利,直至票据权利消灭。关于丙的权利,正确的说法是(    )。

选项 A、丙可以向甲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
B、丙可以对付款银行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
C、丙可凭借基础关系要求乙对票据付款
D、丙对甲、乙和付款银行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答案A

解析 利益返还请求权不是票据权利,是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持票人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选项A正确。凭基础关系要求付款,是民法上的利益返回请求权,并不是票据法上规定的付款请求权。选项C要求对票据付款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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