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中实行公开审判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中实行公开审判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1-12-19
25
问题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中实行公开审判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
B、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D、离婚案件只能不公开审理
答案
C
解析
A项漏掉了“除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这一限制条件,不适当地将公开审判原则绝对化了。故 A错误。B项中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是必须不公开审理的,而不是依当事人申请,故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C项正确,D项中的离婚案件属于依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Y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
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就此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涉及到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请回答下列问题。关于子公司的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有200万元资金,打算在烟台投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餐饮企业。关于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请回答94-96题。
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关于贺某的抵押权存续期间及张某的保证期间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如果鲁天在1999年3月谢威向法院起诉前2年已离家出走,法院应如何处理?如果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的感情确已破裂因而判决离婚并就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判决生效后谢威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正,她可以就哪些方面问题申请再审?
若丙公司章程对《投资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则丙公司董事会的下列何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并作
原告对以下何种争议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假设医院提出甲的病历等有关资料因医院工作人员保管不善而丢失,无法提供,以下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王某在其专利权被授权公告后,发现东方公司制造销售的产品与其发明专利相同,于是向法院起诉东方公司侵犯专利权。在诉讼中,东方公司可以抗辩的事由包括:()
C市D区人民法院对某离婚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夫妻陈某与肖某不准离婚。后女方肖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但是肖某在上诉中提出分割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汽车,其他财产则在上诉中未提及。那么针对新提出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衡量全球化的指标有哪些?
A.心室等容收缩期B.心室等容舒张期C.心室舒张期的后期D.心室舒张期的早期心动周期中,冠脉血流量急剧增加是在
以下哪项皮损符合红皮病的诊断:
A.血尿B.蛋白尿C.脓尿D.多尿E.少尿或无尿急性肾盂肾炎最特征性的尿异常
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立法权载体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下列关于立法体制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我国法律规定的特殊诉讼时效是指( )。
周代有哪几种主要的乐舞?
不同的音位变体,可以区别不同的意义。
TomandFredaretalkingabout______.Machineswilldo______people.
Leisuresicknessisoneofthosemodemconditions.Howdoyouknowifyouhavebeenstruckdownwithleisuresickness?Wereyo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