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
admin
2017-03-28
31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同时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
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为获得维修费的8折优惠,方某以其名义在与戊公司相关的庚公司为该车购买一套全新座垫。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座垫费,丁公司拒绝。请回答下列题。(2011—卷三—86—91,任)
关于乙公司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乙公司不得向丙公司和李某一并提起诉讼
B、李某对乙公司享有先诉抗辩权
C、乙公司应先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
D、乙公司可以选择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或者向李某主张保证责任
答案
B,D
解析
关于一般保证的定义,《担保法》第1 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这就是一般抗辩权。严格来说,一般保证的定义应该严格表述为“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但很多时候,在司法实务中,如果表述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也视为一般保证,此处的“不能”与“不”并不做严格区分;在司法考试的命题中,也是如此解释的。所以,本题的起点,首先将李某的保证定位于一般保证。
依据《担保法解释》第125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李某所提供的虽为一般保证,但乙公司可向其与丙公司一并提起诉讼。A选项错误。李某的保证为一般保证,故享有先诉抗辩权,B选项正确。
依据《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保证与第三人李某提供的抵押并存,乙公司可以选择主张抵押权或者保证责任。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I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万元已有10个月,其资产已不足偿债。乙公司在追债过程中发现,甲公司在一年半之前作为保证人向某银行清偿了丙公司的贷款后一直没有向其追偿,同时还将自己对丁公司享有的3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了丙公司。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试卷三第
甲公司以改造为由,向某银行贷款3000万元,第一批发放1000万元,银行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时发现,该公司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该笔贷款。则银行有权()。
2003年5月王某(男)与赵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2005年10月王某用自己的收入购置一套房屋。2005年11月赵某下岗,负责照料女儿及王某的生活。2008年8月王某提出离婚,赵某得知王某与张某已同居多年。法院应支持赵某的下列哪些主张
甲家住景德镇且懂得鉴赏瓷器,乙因此委托甲回家时代买一批上等瓷器,甲回家后因事脱不开身,经乙同意,委托朋友丙代买,但是丙对瓷器并不了解,误将次品当做上等瓷器购买,造成乙经济上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甲向乙借款若干,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即甲以其正在修建的一艘船作为抵押,但没有到相关部门登记。在此期间,乙欲将此船转让给丙。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土地所有人在其权利范围内享有排他的支配权,下列行为中,所有权人依法不得请求排除的有:()
甲将收藏的一件古董卖给乙,乙当场付清价金,约定甲10天后交货。丙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3天交货,并收定金1万元,乙听说此事后,哄甲8岁儿子将古董从家中取出交给他。现对该古董所有权的归属,下列判断正确的是哪项?()
甲委托乙看管一批棉布。乙同意并接收棉布后,自己突然生病,又听天气预报近日将有大暴雨,遂找甲联系,但无法联系上甲,乙便委托丙代为看管该批棉布,并在3日后将此事通知了甲,甲亦未表示反对。不久,丙因疏忽致该批棉布在仓库中被盗。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__
甲将自家的耕牛借给乙使用半年,并约定乙不得再将耕牛外借给他人。一次,乙在使用耕牛后,将牛交给其子丁带至某坡地吃草,其间,该牛被邻村的丙牵回家中。在此情形下,表述错误的是:
张某是某单位干部,一直单身,居住在流水街50号。2010年春节后,张某因病去世,留下银行存款10万元、古董字画若干。张某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认为,张某无继承人,未留下遗嘱,因此向区人民法院申请认定张某的财产为无主财产,区法院受理后,经审查核实,发出财产认领公告
随机试题
A.圆韧带内的小凹动脉B.股骨干滋养动脉升支C.旋股内、外侧动脉的分支D.骺外侧动脉成人股骨头最主要的血液供应来源于
用变异系数比较变异程度适用于
癌基因表达的产物是多发性神经纤维瘤病基因I型易感基因是
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根据我国相关法
内墙除楼梯间外,最少应加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数量为:
长江公司于2×16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3100万元取得大海公司3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大海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当日大海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是11000万元。2×16年1月1日,大海公司除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外,其他
在以下旅游者提出的要求中,导游人员应该婉言拒绝的要求有()。
Theyareregardedaschoresbybothsexes,butfalldisproportionatelyononlyone.ThelatestsurveyoftimeuseinAmericasug
将考生文件夹下HULAG文件夹中的文件HERBS.FOR复制到同一文件夹中,并命名为COM—PUTER.FOR。
A、Heisgoingtogiveatalkonfishing.B、Hethinksfishingisagoodwaytokilltime.C、HehasthesamehobbyasCindy’sfa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