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机械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纺织公司向其支付所拖欠的纺织机械款80万元。根据本案情况,在( )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缺席判决。
机械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纺织公司向其支付所拖欠的纺织机械款80万元。根据本案情况,在( )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缺席判决。
admin
2014-02-08
17
问题
机械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纺织公司向其支付所拖欠的纺织机械款80万元。根据本案情况,在( )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缺席判决。
选项
A、纺织公司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B、纺织公司提起反诉,机械公司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C、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纺织公司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庭
D、机械公司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答案
1,2,4,8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选项A、选项C是正确的。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X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赵某从南京去北京出差,住宿于北京某宾馆。某日夜晚,赵某在房间休息时被潜入房间进行盗窃的社会闲杂人员王某打伤。经查明,该宾馆当晚保安人员刘某擅离职守,上班时间去看望女朋友,致使王某轻松进入赵某的房间。赵某因此请求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郑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诉乙公司侵权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之后,甲公司新发现一重要证据遂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下列选项中,哪些公司的董事会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甲教唆并帮助乙实施了对丙的侵害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王甲系桂花村村民,经与桂花村村委会协商,承包了该村委会20亩河滩地(非四荒地),在上面种植果树。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15年,王甲每年向村委会交纳承包款200元,并约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合同订立后,当地人民政府还向王甲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5
张非子下落不明已两年半,张非子的妻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张非子失踪。法院于公告期满后作出宣告张非子失踪的判决,并指定张非子的妻子为其财产代管人。半年后,张非子重新出现。在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仓储合同发生争议,乙公司根据仲裁协议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双方自行和解,则下列程序中错误的是:
甲、乙两人经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调解书送达给甲、乙签收后,甲就调解书中有关财产分割情况反悔,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平衡机旋转轴部分可以承受小负荷撞击。()
心理健康测量指标不包括下列哪项
有关高血压的心血管危险分层,高危患者指的是在10年内发生心脑血管病事件的概率
疾病在家庭内传播不正确的说法是
清气化痰丸的功效是
丁以劳务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一长期客户(为个体户)因资金周转不灵,请A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一笔债务担保,能否答应?
“蓝牙”技术是()。
下列属于中国人民银行职责的有()。
(江西2012—37)2,2,6,30,(),1890
下列数组a中,版本较新的能在程序运行时动态调整大小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