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患老年痴呆症,于1998年离家出走,数年未归。其妻遂向法院提起宣告死亡之诉。法院于2002年10月宣告张某死亡。张某夫妇育有二子二女,长子张甲于1992年不幸因车祸死亡,留有一妻杨某与幼子张宝。次子张乙尚未成婚,在外打工。两个女儿张丙和张丁都已经出嫁。
张某患老年痴呆症,于1998年离家出走,数年未归。其妻遂向法院提起宣告死亡之诉。法院于2002年10月宣告张某死亡。张某夫妇育有二子二女,长子张甲于1992年不幸因车祸死亡,留有一妻杨某与幼子张宝。次子张乙尚未成婚,在外打工。两个女儿张丙和张丁都已经出嫁。
admin
2009-04-14
29
问题
张某患老年痴呆症,于1998年离家出走,数年未归。其妻遂向法院提起宣告死亡之诉。法院于2002年10月宣告张某死亡。张某夫妇育有二子二女,长子张甲于1992年不幸因车祸死亡,留有一妻杨某与幼子张宝。次子张乙尚未成婚,在外打工。两个女儿张丙和张丁都已经出嫁。平时,张某夫妇依靠杨某伺候照顾。张某夫妇共有三套房产,价值分别是10万元、30万元和40万元。另外还有现金20万元。根据以上事实,请回答以下问题。
选项
A、张某的妻子最早可以于2002年6月15日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之诉
B、张某的子女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之诉
C、法院可以判决宣告张某于2002年6月15日死亡,因为在该日张某已下落不明满4年
D、法院判决宣告之日是张某的死亡之日
答案
8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d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鸿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从事生物医药研发。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丁,持股比例分别为37%、30%、19%、14%;甲为董事长,乙为总经理。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一直不错。2013年8月初,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加强经营管
案情:杨之元开设古玩店,因收购藏品等所需巨额周转资金,即以号称“镇店之宝”的一块雕有观音图像的翡翠(下称翡翠观音)作为抵押物,向胜洋小额贷款公司(简称胜洋公司)贷款200万元,但翡翠观音仍然置于杨之元店里。后,古玩店经营不佳,进入亏损状态,无力如期偿还贷款
案情:杨之元开设古玩店,因收购藏品等所需巨额周转资金,即以号称“镇店之宝”的一块雕有观音图像的翡翠(下称翡翠观音)作为抵押物,向胜洋小额贷款公司(简称胜洋公司)贷款200万元,但翡翠观音仍然置于杨之元店里。后,古玩店经营不佳,进入亏损状态,无力如期偿还贷款
2009年10月,中国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与波兰某钢铁公司在北京市签订了一份某型号钢材的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如果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后波兰公司并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并给中国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造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
2009年7月,石家庄市奥龙健身房与广州市健身器械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由仲裁机构仲裁。”2009年9月,双方发生争议,奥龙健身房向其所在地的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
亨通股份有限公司因天银公司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给付货款600万元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亨通公司与天银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从2009年6月起分三次履行义务,6月底还款300万元,8月底前还款200万元,10月底前还款100万元。法院裁
小王和小刘系大学同学,毕业后二二人决定自主创业,于是合伙出资20万元成立了“宏志电子用品商店”,主要出售电子词典、MP4等电子产品。根据合伙协议,合伙期限为3年。期满后,二人均可要求终止合伙关系。在经营期间共获收益35万元,二人对如何分配利益发生纠纷,于是
小王和小刘系大学同学,毕业后二二人决定自主创业,于是合伙出资20万元成立了“宏志电子用品商店”,主要出售电子词典、MP4等电子产品。根据合伙协议,合伙期限为3年。期满后,二人均可要求终止合伙关系。在经营期间共获收益35万元,二人对如何分配利益发生纠纷,于是
随机试题
[A]Gettingcarriedawaywiththeculture[B]Carryingvastamountofluggage[C]Stayingontheroadtoolong[D
车前子人汤剂的用法是
患者,男性,新生儿。眼结膜脓性分泌物涂片做革兰染色镜检,在中性粒细胞内见到革兰阴性双球菌。该菌最可能是
当收购人取得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5%但未超过20%时,应当披露的信息有()。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姓名、住所Ⅱ.上市公司的名称,股票的种类、数量、比例Ⅲ.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该公司股票的简要情况Ⅳ
2015年3月,王某到某建筑公司打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工资3000元,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7天,不享受年假,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伤残,公司概不负责。2015年6月,王某在施工中因操作不当被砸伤。王某认为自己被砸伤属于工伤,要求公
无差异曲线从左向右下倾斜,凸向原点,这是由()决定的。
企业工资制度的类型主要包括()。(2007年5月二级真题)
开展教学过程最优化与教学质量提高实验研究的教育家是()
美术的主要特征是什么?(云艺2017年研;山东大学2012年研)
WhyisJohnsa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