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在一次与朋友聚餐时与邻桌的林某发生争执,并用茶壶将林某打伤,林某经鉴定为左眼失明,属重伤。公安机关依法对此立案侦查,该案最终起诉到法院。请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审理中,被告人谢某提出鉴定人乙是被害人林某的老师,要求其回避,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6-01-15  32

问题 谢某在一次与朋友聚餐时与邻桌的林某发生争执,并用茶壶将林某打伤,林某经鉴定为左眼失明,属重伤。公安机关依法对此立案侦查,该案最终起诉到法院。请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审理中,被告人谢某提出鉴定人乙是被害人林某的老师,要求其回避,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谢某的理由不成立,法庭可以不予理睬
B、对于鉴定人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C、对于鉴定人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D、鉴定人应当自行申请回避

答案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4项规定了,“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是法定回避理由。鉴定人是被害人的老师符合此项规定,因此,被告人的回避理由成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鉴定人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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