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免责的条件和方式是什么?
免责的条件和方式是什么?
admin
2021-01-18
37
问题
免责的条件和方式是什么?
选项
答案
(1)免责的含义 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即通常所说的免责。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是指虽然违法者事实上违反了法律,并且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但由于法律规定的某些主观或客观条件,可以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即不实际承担)法律责任。 (2)法律责任的构成 法律责任是指由特定法律事实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其构成是指认定法律责任时所必须考虑的条件和因素。根据构成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要素,可将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概括为四个方面: ①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是指因违反法律、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责任主体是法律责任构成的必备条件。违法、违约首先是一种行为,行为是由人的意志支配的活动,因此,实施违法或违约行为必须有行为人。但是,并非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责任主体,无行为能力的人就不可能成为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责任主体。因此,责任主体与法律责任的有无、种类、大小有着密切的关系。 ②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 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在法律责任的构成中居于重要地位,是法律责任的核心构成要素。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类。作为是指人的积极的身体活动或言语表达。直接做了法律所禁止或合同所不允许的事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不作为是指人的消极的身体活动,即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区分作为与不作为对于确定法律责任的范围、大小具有重要意义。 ③损害结果 一般情况下,损害结果是指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侵犯他人或社会的权利和利益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包括实际损害、丧失所得利益及预期可得利益。损害结果可以是对人身的损害、对财产的损害、对精神的损害,也可以是其他方面的损害。损害结果表明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害,因而具有侵害性。同时,损害结果具有确定性,它是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已经实际造成的侵害事实,而不是推测的、臆想的、虚构的、尚未发生的情况。损害结果的确定性,表明损害事实在客观上能够认定。认定损害结果时,一般根据法律、社会普遍认识、公平观念并结合社会影响、环境等因素进行。当然,这种损害结果是由一定的因果关系引起的。在这个意义上讲,因果关系是归责的基础和前提,是认定法律责任的基本依据。 ④主观过错 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主观过错作为犯罪的主观要件,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之一,对认定和衡量刑事法律责任即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重罪与轻罪都具有重要作用。在民事法律责任方面,一般也要考虑主观过错,主要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主观过错包括两类: a.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b.过失,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损害他人、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注意,某些法律责任的构成仅要求这四个方面中的若干要素而非全部。 (3)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免责的条件和情况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而言,免责的条件和方式主要包括: ①时效免责,即违法者在其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担强制性法律责任。时效免责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督促法律关系的主体及时行使权利、结清债务,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②不诉免责,即所谓“告诉才处理”“不告不理”。不告不理意味着当事人不告,国家就不会把法律责任归结于违法者,即意味着违法者实际上被免除了法律责任。作为免责形式的“不告诉”,必须是出于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自由意志。如果“不告诉”是在某种压力或强制环境下作出的,则不构成免除有责主体的法律责任的条件和依据。 ③自首、立功免责,即对那些违法之后有自首情节或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 ④补救免责,即对于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这种免责的理由是违法者在归责之前已经超前履行了第二性义务。 ⑤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即基于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协商同意的免责,即所谓的“私了”。这种免责一般不适用于犯罪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即“公法”领域的违法行为),仅适用于民事违法行为(即“私法”领域的违法行为)。 ⑥自助免责,是对自助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采取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自助行为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 ⑦人道主义免责。权利是以权利相对人即义务人的实际履行能力为限度的。在权利相对人没有能力履行责任或没有能力履行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有关的国家机关或权利主体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免除或部分免除有责主体的法律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U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讯狱》:凡讯狱,必先尽听其言而书之,各展其辞,虽知其詍勿庸辄诘。其辞已尽书而无解,乃以诘者诘之。诘之又尽听其解辞,又视其它无解者以复诘之。诘之极而数詍,更言不服,其律当笞掠者,乃笞掠。笞掠之必书曰:爰书:以某数更言,毋解辞,笞讯者
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礼记.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礼记.曲礼》:“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祈祷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
论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关系及法律原则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意义。
论述执法的原则。
论述广义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法律制裁三者之间的关系。
从法的本质和特征方面论述法的局限性。
(2011年真题)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责任免除的法定事由的是()。
(2014年真题)下列选项中,满足辩证法律推理适用条件的有
案例:甲因急用钱将乙委托其保管的一幅名画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丙,丙在支付对价的同时拿走了字画。一日乙在丙处见到自己的画欲拿回,遂与丙发生纠纷,诉到法院。法官拿到案件后,查遍当时所有法律,没有适用该案件的法条。于是丁、戊两法官分别写出自己的判决如下。判决书:
随机试题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_________发表审计意见。
实际碳酸氢盐(AB)=标准碳酸氢盐(SB)>正常值表明为
我国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原则不包括
A.环磷酰胺B.丝裂霉素C.羟喜树碱D.丙酸睾酮E.氟他胺属于破坏DNA的抗生素的抗肿瘤药是()。
职业伤害事故按其后果严重的程度分类,属于重大伤亡事故中死亡()的事故。
教育目的
大多数精神类药物都会引起体重的增加,尽管节食有助于减少体重的增加,但不可能完全避免这种体重的增加。如果上述断定为真,则以下哪项一定为真?I.有些服用精神类药物的人会增加体重。Ⅱ.有些服用精神类药物的人不会增加体重。Ⅲ.所有服用精神类
--Aretheseshoesyours?--No,theyare______.
Tounderstandthemarketingconcept,itisonlynecessarytounderstandthedifferencebetweenmarketingandselling.Nottoom
A、Engageininterestingdebatesoften.B、Readthescriptsinfrontofamirror.C、Talkwithfriendsaboutdifferenttopics.D、W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