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论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关系及法律原则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意义。
论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关系及法律原则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意义。
admin
2019-01-24
41
问题
论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关系及法律原则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意义。
选项
答案
(1)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关系。 1)二者的联系: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的来源和基础,法律规则是法律原则的具体化。 2)二者的区别: 第一,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为了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与此相比,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它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即使是有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也是不具体的),但并不直接告诉应当如何去实现或满足这些要求或标准,故在适用时具有较大的余地供法官选择和灵活应用。 第二,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至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第三,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或者这条规则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解决办法;或者该规则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规则对裁决不起任何作用。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而且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 第四,在作用上,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即相对于原则,法官更不容易偏离规则作出裁决。因此,一方面,法律规则形成了法律制度中坚硬的部分,没有规则,法律制度就缺乏硬度。但另一方面,法律原则也是法律制度、规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它们是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它们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可以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它们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律依据。同时,法律原则通过在法律运行中引入(法官)“自由裁量”(衡量或平衡)因素,不仅能够保证个案的个别正义,避免法律规则“一律适用”可能造成的实质不公正,而且使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弹性张力,在更大程度上使法律制度保持安定性和稳定性。总之,法律制度在法律原则的支持下,能够比法律制度的全部规则化具有更强的硬度和适应性。 (2)法律原则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意义。 1)法律原则对法律规则的作用。 ①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规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它们是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它们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可以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 ②法律原则的作用是法律规则所不能替代的,法律原则为法律规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对法律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法律规则也具有指导意义。例如,无罪推定原则成为众多诉讼规则的出发点和基础。 2)法律原则对裁判的作用。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即相对于原则,法官更不容易偏离规则作出裁决,法官甚至可以把法律规则直接作为裁判的法律依据;同时,法律原则通过在法律运行中引入(法官)“自由裁量"(衡量或平衡)因素,不仅能够保证个案的个别正义,避免法律规则“一律适用”可能造成的实质不公正,而且使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弹性张力,在更大程度上使法律制度保持稳定性。另外,法律原则有时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以纠正严格执行实在法可能带来的不公。总之,法律制度在法律原则的支持下,能够比法律制度的全部规则化具有更强的硬度和适应性。 3)法律原则对守法的作用。普通人可能没有明确了解法律规则,但在法律原则的指导下也能做到基本守法。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xS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05年多选48)某甲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价值34万元人民币的商品房,银行每月从某甲的工资存折上扣划1300元,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某甲和银行之间的这种法律关系属于()。
(2011年单选10)赵某与钱某约定,赵某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钱某的耕牛。当夜,耕牛被孙某盗走,致使合同因无法履行而终止,钱某返还赵某价款。该事例中,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律事实是()。
(2013年分析69)《唐律疏议.断狱律》:“诸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是非之理均;或事涉疑似,傍无证见;或傍有闻证,事非疑似之类。即疑狱,法官执见不同者,得为异议,议不得过三。”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2016年单选38)下列选项中,依唐律可以适用自首减免刑罚原则的犯罪行为是()。
(2005年多选59)现行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区划的类型包括()。
(2005年单选36)按照唐律规定的化外人相犯原则,阿拉伯人与日本人在长安相犯,应适用的法律是()。
(2004年单选2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是()。
(2013年简答66)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2005年单选9)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这种法律解释的方法称为()。
汉朝的法律体系中,有:关宫廷警卫方面的法律被称为()。
随机试题
不属于望舌形的内容的是
在滴定分析中出现的下列情况,哪种有系统误差?()
Doyouknowhowtouseamobilephonewithoutbeingrudetothepeoplearoundyou?Talkingduringaperformanceirritates(激怒
下列属于动物专用的解热镇痛抗炎药为
下列关于事物的五行属性描述错误的是
A.人流术后3天下腹剧痛B.人流术后流血,经久不止C.人流术后继发不孕D.人流术后闭经,周期性下腹痛E.人流术后月经紊乱人流后感染
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一88题)
机械开挖基坑土方时,一般要预留( )厚土层最后由人工铲除。
设定客户的信用标准时,对客户进行评估常用“5C”法中的“5C”是指()。
条件充分性判断:A.条件(1)充分,但条件(2)不充分B.条件(2)充分,但条件(1)不充分C.条件(1)和(2)单独都不充分,但条件(1)和(2)联合起来充分D.条件(1)充分,条件(2)也充分E.条件(1)和(2)单独都不充分,条件(1)和(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