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和刘某是表兄妹,因中国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二人遂在已取得美国国籍的李某之兄的帮助下移民美国肯塔基州并在肯塔基州结婚,之后回国居住工作。后来李某因病去世,未留有遗嘱,李某之兄与刘某二人为争夺遗产产生纠纷,刘某遂诉至中国某人民法院要求以配偶身份

admin2009-01-19  37

问题 中国公民李某和刘某是表兄妹,因中国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二人遂在已取得美国国籍的李某之兄的帮助下移民美国肯塔基州并在肯塔基州结婚,之后回国居住工作。后来李某因病去世,未留有遗嘱,李某之兄与刘某二人为争夺遗产产生纠纷,刘某遂诉至中国某人民法院要求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那么,中国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选项 A、承认刘某的配偶身份受理该继承诉讼
B、李某和刘某规避了中国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的强制性规定,故认定二者婚姻无效,不承认刘某配偶身份
C、对李某和刘某婚姻的有效性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即美国法认定为有效,对刘某配偶身份予以认可
D、因当事人是美国人,故驳回诉讼,告之其向美国有关法院起诉

答案2

解析 法律规避是指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故意制造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本题中,李某和刘某的行为就是故意改变了连结点即婚姻缔结地来规避我国婚姻法的适用。根据《民通意见》第194条的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因此,李某和刘某的婚姻行为无效,故对刘某的配偶身份不予承认,本题应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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