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是多年夫妻,后因性格不合而长期分居。在此期间,甲与丙共同生活,丙在甲生病住院时悉心照顾。甲感动莫名,遂立下遗嘱,将平生积蓄80万元赠与丙。甲死后,乙丙二人对该80万元的归属产生争议。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相关民法基本原则、民法规则,下来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甲乙是多年夫妻,后因性格不合而长期分居。在此期间,甲与丙共同生活,丙在甲生病住院时悉心照顾。甲感动莫名,遂立下遗嘱,将平生积蓄80万元赠与丙。甲死后,乙丙二人对该80万元的归属产生争议。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相关民法基本原则、民法规则,下来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22-01-27
44
问题
甲乙是多年夫妻,后因性格不合而长期分居。在此期间,甲与丙共同生活,丙在甲生病住院时悉心照顾。甲感动莫名,遂立下遗嘱,将平生积蓄80万元赠与丙。甲死后,乙丙二人对该80万元的归属产生争议。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相关民法基本原则、民法规则,下来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根据意思自治的民法理念,甲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故遗嘱完全有效
B、甲的遗嘱有利于婚外第三者而有损于配偶,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故无效
C、甲遗赠财产给婚外第三者,其目的在于维持不正当的婚外性关系,违反公序良俗,故无效
D、甲遗嘱中所处分的80万元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乙同意,故部分无效
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两个问题:(1)甲遗赠财产给婚外第三者丙,是否违反公序良俗?(2)甲的遗嘱涉及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因无权处分而部分无效?关于第一个问题,《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5项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在此需要注意,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否因为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需要从严判断。在甲遗赠财产给婚外第三者丙的情形,如果甲的目的在于感谢丙的照顾并保障丙的生活,则该目的本身并无违反道德之处,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只有当甲设立遗嘱的目的在于引导丙继续与自己保持婚外性关系,遗嘱才属于违背公序良俗,才能归于无效。从题目所给信息中,无法得出甲遗赠财产给丙的目的在于维护不正当的婚外恋的结论,因此C项错误。B项则属于脱离法律的道德审判,与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悖,故错误。关于第二个问题,甲的遗嘱是否因无权处分而无效?《继承法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题目中没有说明甲乙二人约定分别财产制,也没有说明80万元存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所以甲的平生积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甲只拥有一半的处分权,超出部分的遗嘱无效。故A项错误,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8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种情况下甲可以向法院申请启动督促程序?()
赵向杨借款1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清。但2年过去,赵仍未还款,杨多次索要未果,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庭调查时,杨无法提供赵写给他的借条,只有第三人李向法院提供证言称赵确实向杨借款1万元,他当时在场。赵却声称此款已还,还款后杨当面把借条撕了,所以未向杨要收条。法
甲和乙因感情不和意欲离婚,关于甲乙二人离婚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此案情,回答以下问题:第二次开庭前,乙公司发现院长方某的妻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乙公司申请方某回避,法院应如何处理?()
在以下选项中,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说法错误的是:()
香港商人郑某在河北投资兴办了利丰食品有限公司。郑某同时还在河北投资了另外一家经营啤酒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3年因该啤酒企业需要进口一套机器设备,向银行贷款人民币700万元。银行同意贷款但要求该企业提供担保。于是郑某将其在利丰公司中的全部股份办理了质押手
随机试题
白话最早可见于公元5世纪左右南朝产生的笔记小说()
报告的最终作用是
A.清骨散B.知柏地黄丸C.清营汤D.黄连解毒汤E.五味消毒饮有清骨蒸潮热作用的方剂是()
某高瓦斯矿井的5203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通风,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该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达到2%,为保证安全,拟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下列该矿治理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超限的措施中,错误的是()。
李红,女,今年二十二岁,从某大学毕业后与某印染厂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李红与印染厂签订的一份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应约定为()个月才算符合国家的劳动法规政策。
在贷款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中,以登记为变动要件的有()。
中医中药是中华民族和世界文化的宝贵遗产,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同疾.病作斗争的伟大成就。我国最早的中医学专著是()。
设二维随机变量(X,Y)的概率密度为求:(Ⅰ)(X,Y)的边缘概率密度fX(x),fY(y);(Ⅱ)Z=2X—Y的概率密度fZ(z)。
WhenthefirstwhitemanarrivedinSamoa,theyfoundblindmen,whocouldseewellenoughtode-scribethingsindetailjust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