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04年司考.卷三.单8)

admin2016-06-13  24

问题 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04年司考.卷三.单8)

选项 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
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
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
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无效

答案C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本案中,甲、乙双方本来约定的定金数额为5万元,后甲只给付2万元,乙已经收下,视为接受定金合同的数额变更,定金合同仍然有效。另外《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尽管本案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定金合同仍然并非无效,只是法院对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在操作中,将定金的数额视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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