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之间的关系。[扬州大学2017年研]

admin2022-09-19  14

问题 简述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之间的关系。[扬州大学2017年研]

选项

答案(1)三者的概念: ①生命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以维护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为内容的权利。 ②健康权,指自然人以维护身体和心理机能健康为内容的权利。 ③身体权,是自然人维护其身体组织完整安全并支配其身体或者身体组成部分,以及维护个人行动自由的权利。 (2)三者的区别: ①人格利益不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所保护的人格利益分别是生命利益、健康利益和身体利益,在权利内容方面存在差异。 ②被侵犯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一般来说,生命权受到侵犯时,给权利人造成的后果最严重;健康权或身体权受到侵犯时,造成的后果要轻于侵犯生命权造成的后果。 ③责任及赔偿范围不同。由于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责任及赔偿范围也有所不同。在责任范围方面,侵犯生命权的民事责任一般要重于侵犯健康权的民事责任,侵犯身体权的民事责任可能最轻。在责任的处理上一般从重吸收,即如果一个行为同时侵犯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将选择其中最重的后果确定赔偿范围。 ④除人格权所共有的一些特征,如固有性、专属性、平等性之外,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各自有一些独有的特征,如生命权在整个民事权利体系中具有最高地位,是享有其他民事权益的基础和前提;民事主体对身体权的支配是有限的,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健康权的内容不仅包括生理健康,还包括心理健康。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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