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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请同事吃饭,忘记带钱,遂邀好友乙帮助买单,乙碍于情面付款,后要求甲偿还,甲拒绝,乙的付款行为是( )(2019年一专一第27题)
甲请同事吃饭,忘记带钱,遂邀好友乙帮助买单,乙碍于情面付款,后要求甲偿还,甲拒绝,乙的付款行为是( )(2019年一专一第27题)
admin
2019-05-29
23
问题
甲请同事吃饭,忘记带钱,遂邀好友乙帮助买单,乙碍于情面付款,后要求甲偿还,甲拒绝,乙的付款行为是( )(2019年一专一第27题)
选项
A、赠与
B、代为清偿
C、无因管理
D、情谊行为
答案
B
解析
本题看起来简单,其实理解起来颇有难度。首先,赠与是指一方表示赠与另一方表示接受,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行为,本题中,并不存在表示赠与的问题,故A错误。情谊行为.通常是基于正常人生活常识,认为朋友之间表示友好、互助等行为,并且并不会导致值得法律救济的利益失衡,题中情形,乙并没有主动为甲买单的意思.而是碍于情面代为付款,基于常理当朋友代付生活中的消费款项时,显然需要归还,故D错误。本题中,由于是甲的债务,乙碍于情面付款清偿.属于第三人代为清偿,故B正确。可是,第三人代为清偿后,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构成什么关系呢?可能是无因管理,也可能是不当得利。要构成无因管理,通常要求是管理人积极主动为以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管理他人事务,本题中,乙碍于情面付款之事,是应甲的请求所为,并不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应认定甲构成不当得利,故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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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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